热烈祝贺我院成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统筹地)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县(市、区)级统筹,异地就医包括市內跨县(市、区)、省内跨市州及跨省就医三种情形。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学习超过一年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异地就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三、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是哪些?
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安置居住证。
2、异地转诊人员: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③转诊转院手续。
3、异形急诊人员: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③异地就医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资料。
四、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如何直接结算?
省内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证入院登记并结算,省外可直接使用社保卡入院登记并结算。
五、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执行怎样的支付政策?
1、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2、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六、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是否需要每年申报?
无需每年申报,但办理一年后才可取消,取消一年后才能再次办理。
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个人账户能否在异地使用?
目前个人账户无法在异地直接使用,可保留正规收据或税务发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八、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是否影响在参保地就医?
回参保地期间生病住院的,可先行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然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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