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护理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娄底市护理学会优秀护士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今年是“国际护士和助产士”年,也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诞辰200周年。为弘扬护理科技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树立我市护理工作者先进典型,特别是宣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代表,娄底市护理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娄底市护理学会优秀护士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的注册护士;市内护理院校从事护理教学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共评选优秀护士奖80名(含优秀护士奖、优秀助产士奖、优秀护理管理者奖) ,从中推荐4名同志为湖南省护理学会优秀护士。
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者(如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国家和省级抗疫表彰表扬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政治信仰坚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并具备:
(一)优秀护士(优秀助产士)奖
1.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形象好;
2.热爱护理专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在临床护理一线 工作8年及以上,得到患者和同行高度认可;从事护理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受到学生和同行高度赞誉;
3.勤于钻研业务,勇于探索,业务能力突出;
4.工作务实严谨,近8年内无护理事故发生。
(二)优秀护理管理者奖
1.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美誉度高;
2.热爱护理专业,在护理专业领域取得成就,有一定的学识水平;
3.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带领护理团队创新进取,在护理 管理实践中成绩突出,患者和同行认可度高;
4.从事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任职以来所率领的团队 无护理事故、无不良医德医风事件发生。
三、推荐、评审和表彰
1.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为推荐单位,负责对本县市区、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在本县市区、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娄底市护理学会报送。
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推荐评选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面向临床一线,重点面向今年新冠肺炎防控援鄂和本市一线,向重症病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社区防控等高风险岗位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这些岗位的被推荐人,不受评选条件(一)中工作年限限制。
2.一线护士推荐数须占单位推荐数的80%及以上;推荐名额≥3的综合医院及各县市区应推荐至少1名助产士。
3.人选推荐坚持德才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并考虑其一贯表现,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五、评选材料要求
1.《娄底市护理学会优秀护士奖评选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
2.《娄底市护理学会优秀护士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2:00,逾期恕不受理。
以上申报材料,以收到纸质版为准(只有电子版视为无效申报);表格填写不全不规范恕不受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由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市管医疗单位统一报送,市护理学会不接收个人报送。
六、其他事项
娄底市护理学会,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东489号卫健委大楼107室。
联系人及电话:曾裕明,13973896198, 李玛丽,8313780。
附件:1-1.娄底市护理学会优秀护士及护理管理者市直市管医疗机构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1-2.娄底市护理学会优秀护士及护理管理者县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娄底市护理学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