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卫健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纵深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整治行业乱象,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卫生健康领域黑势力强收保护费、医托、票贩子、黑救护车、非法买卖尸体及器官、伪造死亡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以医疗纠纷为借口召集或雇佣人员参与医疗纠纷、打砸医院设施、围堵医疗机构、霸占诊疗区域、在医院设灵堂等行为的线索。
(二)以“法务咨询”“投诉辅助人”“医疗维权顾问”等相关身份教唆家属拒绝配合法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通过挑拨医患关系、煽动患者情绪,有组织地鼓动患者缠访、闹访等手段胁迫医疗机构谋求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或犯罪团伙的线索。
(三)利用非法拍摄、恶意剪辑、短视频“曝光”,虚构损害事实,利用互联网制造舆论、“人肉搜索”医务人员隐私,趁机索要“高额删帖费”,电话或短信威胁医护人员家属等软暴力行为的线索。
(四)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提供便利的线索。
(五)其他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38-8311129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东525号娄底市卫健委医调中心303室,邮编:417000。
(三)现场举报:携带相关证据,前往上述地址反映情况、提交线索材料。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既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举报时应尽量提供线索对象的基本情况、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我委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行业乱象,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
特此公告。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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